地位一直是由那位公诉人占据着,而辩护人似乎早已成为数学上那种可以忽略不计的小数点儿了。
施肖萌把目光正对着姐姐的脸,问道:“证人,十一月十六日夜间,你从窗口望见有人从江一明家跳出来的时候,你的房间里开着灯吗?”
施季虹怔了一下,旋即说:“没有。”
“江一明家有灯光吗?”
“没有,刚才我都讲了。”
“在你家和江一明家之间有路灯吗?”
施季虹眨着困惑的眼睛,隔了一下才说:“你不是都知道吗?”
“证人,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没有路灯。”
“既没有任何灯光,你在黑暗中怎么能够辨认出那个跳窗子的就是被告人呢?”
施季虹的口气有些不耐烦,“其实我刚才都讲过了,我是在月光下看到他的,当时月亮把外面照得很白。”
施肖萌向审判长点点头:“辩护人的问题问完了。”
听众席上漫过一片失望的议论声,周志明听到自己身边的一个年轻人嘟囔了一句:“这辩护人,瞎耽误工夫!”
审判长示意法警把施季虹带下了场。
接着,作为施季虹证词的印证和补充,审判长命令宣读了两份证明材料。
一份是南州市气象台提供的关于十一月十六日夜间的天气情况——除傍晚有过一场约二十分钟的雷阵雨外,全市天气,晴。
另一份周志明很清楚,就是他们提供的现场侦查实验的证明材料,这份材料证明:一、在十余米左右的距离内,在毫无人工光照的条件下,凭借月光是可以基本准确地辨别出所熟悉的人的轮廓,相貌,姿态和衣着的;二、橙黄色的尼龙绸登山服在月光下呈银灰色。
这两份证据材料是对施季虹证词的强有力的支持,在听众席上引起了显著的反响。审判长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