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给击溃几次的小裤脚族群,竟然展现出了,他们没有过的骁勇。
“看到了吗?”
刘铮呵呵一笑,回头看了一眼解语:“这便是战争的魅力。”
“血腥的魅力?”
解语很明显,依然不敢苟同。
刘铮拿起酒壶来,喝了一口,兴奋道:“是团结的魅力,战争在这个时候,就如同一个凝聚人心的工具,你不觉得吗?”
解语哑然。
呆呆看着下面那群,嘴里吼着“黑龙之子”,兴奋厮杀的人们。
说实话。
她是有点不懂。
她一直是悲天悯人的。
她一直是觉得,战争应该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的。这是她的世界观。
她在任何时候,都只能看到战争下的满目疮痍,战争下的孤魂野鬼,寡妇孤儿……她自然也知道,宁为战死鬼,不做亡国奴的家国情怀。但她这朵在书院这个温室里长大的花朵,还是没有真正见过,这些男人,在家国面前,在信仰面前,能迸发出多么强大的能量。
似乎。
若这十万的大裤脚不来,火布曲力这边,还没有这般勇猛。
所谓破釜沉舟,便是如此。
今夜谁都知道,没有退路可言。
没有退路可言。
唯有一战!
“杀!”
“黑龙之子!”
一些因为太过疲倦的将士们,被敌人击落了手中的兵器,然而,强大的信仰却在支撑着他们,他们从地上猛然蹦起,目露凶光,一口咬在了那敌人的喉咙之处。
啊啊啊啊!
另一个断了腿的小裤脚,死死跪在地上,抱着一个敌军的腿,任由他的刀剑,挥在自己头上,死,都没有放开……
黑龙之子!
这个时候,就是支撑着他们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