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是交由京城的刑部来审讯的,可惜的是这个罪官在被押往京城的途中意外死亡。
为什么死?一定是因为他知道得太多了。
小庄和小方都听得有些头晕,“按照你的说法,县太爷掺和私采金矿,可这关我们什么事?”
“笨!”谭铃音恨铁不成钢地摇头,“我专门找人打听过了,这位县太爷被抄家的时候,抄出来的都是白银,黄金只有区区百两不到。他作为私采黄金的主谋或者协犯,怎么可能不自己留点?所以答案只有一个——”
“他把金子藏起来了?”小庄抢答道。
“聪明!”
小方提出质疑:“若是他把黄金都兑换成白银了呢?”
“第一,大量的黄金兑换白银,必然会留下痕迹,容易被查;第二,一两黄金价值等于十两白银,同样重量的白银比之于黄金,块头大上将近一倍……你说,若是想藏富,到底黄金好藏还是白银好藏?”
“黄金。”
“对头,”谭铃音打了个响指,总结道,“总之那死掉的县令把黄金藏起来,这些黄金抄家时未被找到,现在,我们的机会来了。”她说完,兴奋地看着他们。
“不愧是写小说的,铃音姐编故事的本领就是高强啊!”小庄叹服道。
小方也是这个意思。
谭铃音摇头感叹:“夏虫不可语冰。”
总之她是打定主意要混进县衙了,就是不知道新县令什么时候到,会是个什么路数。
两个伙计劝不住,只好搬出老板来,“铃音姐,这件事你与老板商量了吗?”这间书店的老板是谭铃音的弟弟,只比她小一岁。
谭铃音刚要答话,门外恰好走进来一个人,身材颀长,一身半旧的青色道袍,头上未着冠,只戴着一块同色的方巾。打扮虽不显眼,长相却十分夺目,面如朗月,眉目清俊,嘴角习惯性地挂着温和的浅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