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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多情应笑我 > 41.41

41.41(2 / 7)

绔哄然大笑。

蔡公子看到他们竟敢对着他大笑,料也不是什么好事,怒道:“你们笑什么笑!”

林芳洲气定神闲地看着场上的拼杀,“我笑的是,虎啸社今日怎么都成了病猫,我看呀,应该改名叫‘猫叫社’了,哈哈,哈哈哈哈!”

蔡公子气得脸色发青。

虎啸社今日表现不好,雷霆社赢了他们三个球。按照惯例,赢的一方□□头自不用提,那输的一方,球头是要被鞭打的。

散场时,林芳洲一行人出来,正好看到雷霆社的社员呼啸着要去喝酒,几人上前想和他们搭话,那些社员见惯了这样的,有些不耐烦。

可是当雷霆社的球头一眼看到十七时,他竟然向十七招了招手,“大白马,你怎么在这里?”

林芳洲有些奇怪,“你怎么叫他大白马?”

“因为他姓马,还喜欢穿白衣服。”

“哈哈哈哈是吗,原来你叫大白马呀……”林芳洲看着十七,觉得这个外号很好玩。

十七干咳一声,道,“他们乱叫的。”

林芳洲突然一拍脑袋,“哎呦!你们认识?!”

球头奇怪地看了林芳洲一眼,道,“你不知道么,大白马也是我们雷霆社的弟子,他跷球很好,可惜平常太忙,也不来玩。”

在一个球队里,“跷球”的责任是传一脚好球给球头,让球头能顺利把气球踢进风流眼里。场上最风光的自然是身为前锋兵的球头,但林芳洲一直觉得,想把辅助性的跷球踢好,才是真正的不易。

她听罢此话,连忙郑重向十七作了个揖,“哎呀!失敬失敬!”

其他人也都来给十七作揖,弄得十七有些难为情。

因为十七与球头的交情,林芳洲一众得了机会与雷霆社的主要成员聚餐,真令人羡煞。

过了几天,再遇到比赛,林芳洲对十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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