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见一个大晚上戴着墨镜,唇上贴着一撇胡子的男人,正站距离他们十余米的山坡上。
身上的风衣,被夜风吹得猎猎作响。
“你是谁?”
鲍里斯很快反应过来,蹙着眉头问道。
话音刚落,倒计时就到了。
鲍里斯很聪明,他问这一句,实际上就是为了拖延这短短两秒钟的时间。
时间一到,首先行动的是速度最快的戈兰德。
身影一闪,就出现在了林峰面前。
戈兰德的手里握着一把匕首,刺向林峰的心脏。
林峰一抬手就抓住了戈兰德握着匕首的手腕,接着就绕到了戈兰德的身后,拍了一下戈兰德的后背。
一枚用鉵金属制成的钢钉,就扎进戈兰德的脊椎骨。
戈兰德落地之时,身体已经不受自己的控制,因为速度太快,拥有很强的惯性,在地上翻滚了几十米才停了下来。
“发克!”
大个子克里夫大吼了一声,迈着沉重的脚步冲了过来。
而这时,鲍里斯已经从怀里掏出了一把枪,抬手就是一枪。
枪口对准了林峰的额头。
可惜子弹不能转弯,他在扣动扳机的时候,林峰就知道了子弹的飞行轨迹,头一偏,子弹落了空。
正在这时,克里夫已经冲了过来,握着戴着合金手套的拳头,居高临下的砸向林峰。
林峰右手握拳迎上去时,右手在腰间一掏。
握住枪柄时,就已经扣动了扳机。
当枪口对准负责电子设备的丹尼尔时,子弹刚好从枪口冲出。
丹尼尔这时才看清林峰已经扣下了扳机。
这时候躲避已经很难了。
只能猛的往一旁扑倒。
子弹没有击中丹尼尔的额头,却将丹尼尔左边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