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塞米松。”
张灵天来到程元松面前,表情多了几分戏谑。
在一个知道答案和过程的人面前,再成熟的现象级表演都是虚无。
“什么松?”
程元松带着几分疑惑。
他真的已经很用力的在演了。
如果面前是一块空旷无人的地方,他真的想扯着嗓子大喊一声,
果然啊。
下手迟了。
应该早点下手的。
但他更好奇李天赐这个胖子到底是怎么发觉的!
自己明明做得这么天衣无缝啊!
而且对方完全相信自己,与自己关系很好,甚至病重的时候还死死的握着自己的手,说什么感谢他提携要是没有他的话自己也不会有这样的职位之类的话。
当时作为工地项目执行经理的李天赐,在后来自己晋升项目管理部经理之后就提对方为了项目副经理。
当他成为分公司经理的时候,对方成为了项目经理。
再后来自己成为了总公司的副总,而他也有意提携对方成为项目管理部副经理。
换句话来说,这个李天赐是自己的狗腿子啊。
当时人还在的时候也无比相信自己。
死之前都还在惋惜,不能跟自己一起奋斗了之类的。
他也实在是没有想到千防万防居然纰漏出在了这一环节上。
不过他作为对方的好兄弟和领导,送终是他亲自去的,当时还帮忙收拾遗物。
关键自己也没有看到笔记本啊。
这笔记本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
这也是程元松的第二大疑问。
难道这李天赐真有这么深的城府,死之前还摆了自己一道?
又或者对方是个心存善念的人?
以自己对他的了解,完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