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逼了上来,他便四处躲藏,终于加入了一个犯罪团伙。他申请:
“如果同意我入伙,我可以去杀人!”
“来了个有用的人。”
他在犯罪团伙里,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因为杀人是件大事。他肯干。
事实上,他接受了任务,将敌对犯罪团伙的三个人杀害了,用来福枪瞄准,一勾火,就算成了。
然而,岁月无情,四十岁的诞辰,眼看就要来到。但他已被警察侦缉在案了,对立的团伙,对他盯梢不放。他所属的团伙,认为有他更麻烦,便给了他少许的钱打发了他。
他依旧酗酒,吸毒,已经彻底中毒。但他的头脑中的部分细胞,还有些正常的。就靠这微量的正常神经,他又回到故乡。他想,必然一死,也要死在故土。到了黄泉之下。向列祖列宗提出自己的抗议。
原来的村长,已经辞职,但他还仍然健在。老村长迎上前来说:
“听说,你过的是荒唐生活。”
“自然。好惨的人生呀!只剩下不多日子了。”
“对啊,对啦,有那么一次,我整理零碎东西时,偶尔发现了你母亲生前留下的一封遗嘱。本想寄给你的,因不明地址,就没有寄出。”
“什么信不信的,没啥用。”
他一边这样说,一边把信接了过去,自封读道:
$R%“当我知道这一家的宿命时,心儿立刻感到冰冷。因此,明知我要做的事见不得人,但我为了留下长寿的下一代,背着你的父亲勾搭男人。生下来的孩子,就是你。偷男人是不体面的,但是想想后代的人生,就欲罢难正,我的娘家也多是长寿的人。所以,你不必有任何忧虑。我想你一定会高兴,一定会感谢妈妈的。”$R%
(译自新潮社1980年版星新一著《夜里捉迷藏》)
孙晓伯译——
书香门第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