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决定:谁先跑,就抓谁。
于是林雾站起来,若无其事的吹着口哨从树后出现,用眼角去看马匹。五马都被惊吓哗啦啦的后退数米,但是并没有马匹逃跑,它们也不吃草,就这么顿着,似乎是第一次见到人这生物。
林雾心中大喜,慢慢的靠近棕马,棕马立刻后退。林雾尝试再前进两步,棕马转身就跑,带了一票马开始爬坡。林雾也急了,狂奔加风刺追击而去。先上斜坡的棕马停步,回头去看后面的情况,结果把后面马的通道给堵死。这给林雾争取到了机会。
眼看交通秩序恢复,群马即将发力,林雾用尽全力飞扑,抓住了一匹白马的马尾。白马受惊嘶吼一声开始狂奔,林雾死抓马尾巴不放,然后就没有然后。
看着手中的毛,再看逃命一般的马群,林雾顺着坡道滚入洼地,翻身仰天看蓝天:我把木材丢哪去了呢?
累啊!走了40公里,红衣一点都不惜臭怜石,就把自己打发出来找木材。苍天啊,自己何几曾时吃过这种苦,日常都是能摸鱼就摸鱼,不能摸鱼也要摸鱼。更可恶的是,马还不让抓,凭什么?自己就应该爆头吃马肉,杀马给马看。
全身酸疼,不想动,想投诉又找不到理由。
话说回来,马群也是很会挑地方。这位置水草柔软,最重要是草的下面有一层泉水,人躺在上面无比的舒畅。
不行,没人干,自己就得干。
林雾准备仰卧起坐坐起来时,他看见了一个马头,一个很拽的马的头。这匹马前额白色,通体黑色,髯毛很长,伴随着风随意拂动。不痒吗?
说马很拽,是因为它根本不怕林雾,并且走到林雾面前,伸头凝视了两秒林雾,似乎想搞清楚这是个什么东西。但其眼神流露出来的不是好奇,而是不屑,似乎还有嫌弃,嫌弃林雾占了自己吃草的地方。
林雾被它的拽劲震慑住,一时间没有动作,而黑马不管不顾的吃了起来。吃到林雾的腿边,还用鼻子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