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小歪大上一倍,明眼人一见就知胜负。
明眼人都知道,作为小歪的主人林雾哪会不知道?他目的只是让小歪缠住狼王。只见林雾不紧不慢的举起手枪,锁头,一枪把狼王给崩了。狼王也挺给力,被爆头还能凄惨的叫两声,听见惨叫的狼群们顿时乱了阵脚,没有任何队形的冲进黑暗,朝四面逃窜而走。
毕竟死的是首领老婆,又不是自己老婆,现在更没必要为了一个死首领老婆而拼命。这个结果多好,首领死了,打手全部存活。
割下七公斤的肉,还有一张狼王之皮,林雾回到了篝火处,先道歉道:“我老婆是护卫军,日常习惯发号施令,多有得罪,还请大家见谅。”
大家忙道:“没有,没有,如果没有玛雅的指挥,后果不堪设想。”
林雾谦虚道:“也没多大后果。”就是死一匹马。玩家不想硬刚的话,可以从侧面下水,藏匿在水中。
林雾提议:“长夜漫漫,不如吃点新鲜肉?”
红衣立刻道:“我去拿烤架。”
边吃边聊,有了第一次合作之后,双方的关系被拉近了不少。林雾情商比较高,他淡化己方的战斗能力,恭维夜月的生存经验。只可惜少了美酒,大家只能烧湖水代酒,把狼王贡献的7公斤肉全部吃光。
夜月三人组也看出来,玛雅日常不爱聊天,也不会赔笑打哈哈,更不会说什么场面话。对比之后,他们都觉得玛雅更值得信任。林雾的嘴实在太油了点。
林雾不是没有情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还是有的。只不过在暗影中混,没有必要考虑太多,活出自我更重要。目前人在屋檐下,且不说对方提供的帮助,当是这份友善就值得林雾花点心思胡扯淡。
……
第二天拂晓,红衣和林玛一起出发,前往野马草原。三人步行,追风就跟在红衣身后边吃草边走。马鞍属于制作间制作的系统物品,有内袋,可以放置三件武器。旅途中,林玛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