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月升,夜幕笼罩了大地。
方家。
一灯如豆,火苗欢快地在灯盏上跳跃着,驱散了屋子中的黑暗。
桌上,是香喷喷的饭菜。
今日晚饭:
棒子面粥,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这些棒子面磨得比较细,份属上等;
棒子面馍,色泽金黄,浓香酥脆,方薛氏手艺过人,将其烙得焦而不糊,不仅不卡嗓子,而且还味似锅巴,可口美味;
一小盆兔肉,上面洒着青翠的葱花、野菜,鲜香四溢。
说来也是运气,方锐上次在黑市中碰到了卖野兔的,这才好运买下——这个年岁,在黑市中,粮食还好说,肉食、鸡蛋、黄豆之类,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也要看运气。
野兔买回来后,方薛氏都舍不得吃,直到今天,才在方锐的催促下,炖了改善伙食。
这一桌子的食物,在这个年岁,尤为显得丰盛,纵然是城中不太顶尖的富户,也不是能日日吃到。
吱呀!
方锐推开门,端着空碗回来。
他方才去了哪?
自然是送了一小碗兔肉给三娘子家。
回来却看到:方薛氏、方灵两人,围着桌子都没动筷子——纵然方灵这小丫头,已经盯着热气腾腾的饭菜,不断咽口水了,也照样没有动筷子。
“娘、灵儿,我都说了,让你们先吃。”
方锐无奈坐下,拿起筷子,给她俩一人夹了一大块兔肉。
“我吃馍就行……哎,怎么还给我夹?!你这孩子!”方薛氏没好气地白方锐了一眼。
纵然方锐灌输了不少‘及时享乐’的思想,经常说‘粮食就是用来吃的、不必那么节俭’,可方薛氏还是依旧如故,舍不得吃,遇到好东西,总想着留给儿女。
相比起来,方灵这丫头就‘没心没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