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林!闹钟关一下。”
唐福林这才不情不愿地翻身下床关掉闹钟,没好气地看了公孙瑾一眼。
心想你都起床了,就不能顺手关一下么?
关掉闹钟,他回到床上,继续睡回笼觉。
公孙瑾正洗漱着,林辉打开宿舍门走了进来,脱了外套。
公孙瑾能从他的衬衣领口上看见一抹口红的色彩。
林辉换了衣服,对着身上喷了些香水,然后开始洗漱。
出门的时候,他新换了一件阿玛尼的外套,冲公孙瑾问道:“我穿这衣服怎么样?”
和注重潮流和时尚的同龄人相比,林辉平时的着装风格相当的老成,很有英伦风的绅士派头,处处都充满着小布尔乔亚的气息。
他平时倒也不经常穿阿玛尼这种过于高调的衣服,反而青睐一些很小众很低调的奢侈品。
公孙瑾也觉得,林辉在穿衣搭配上很有品味,有成人的样子,和学校里的小屁孩们是不一样的。
“挺好的,真是好一个衣冠……”
公孙瑾说着,欲言又止。
“衣冠楚楚是贬义词吧?”
林辉笑了笑。
“嗯,我知道。我要说的也不是衣冠楚楚。”
公孙瑾说得一脸认真。
“我想说,真是好一个衣冠禽兽。”
林辉又是大笑,称赞公孙瑾懂他。
洗漱完了之后,公孙瑾拿上高数和大学英语的课本,出了门。
老实说,如果有得选,他是真的不想上高数课。
奈何但凡和经济沾点边的专业都得学高数。
在原来的时空,他最讨厌的课也是高数。
微积分和线性代数学起来倒也没什么压力,但是《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简直将他折磨得心力交瘁。
最后如果不是老师捞了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