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为了唱给付玉娇听。
可惜,他爱慕的学姐昨晚已经被做成了泡芙。
曹旭唱完之后,起身鞠了一躬,台下也响起还算热烈的掌声。
等他回到后台的时候,付玉娇和林辉正聊得火热。
曹旭看在眼里自然是不爽的,但也维持着表面的风度。
公孙瑾看到后台的乐器,不禁有些手痒。
之前在看着曹旭弹吉他时拨弦的动作,他觉得很不舒服。
不舒服的源头在于,他觉得曹旭弹得太稀烂了。
其实作为一个外行人来说,他本不该有这种想法。
但偏偏公孙瑾的原身在音乐这方面极具天赋,也懂得很多。
所以公孙瑾只是听了几个音,就觉得一阵不适。
同时他也很好奇,这具身体,对于音符的掌握,究竟是到了何种程度?
“这里的乐器,我可以试用一下吗?”
公孙瑾走到了一把吉他面前,轻声问道。
付玉娇和林辉都一齐看了过来,有些错愕。
“公孙,你懂音乐?”
“之前学过一点。”
公孙瑾没有否认。
“这把吉他,是一个学妹的,她刚刚有事,过一会儿回来。”
“你,小心一点,她脾气不太好。”
付玉娇有些犹豫。
“没事,一把吉他而已。她有意见,我就买了。”
“公孙,你只管试。”
林辉摆了摆手,很是豪橫。
公孙瑾想了想,还是忍不住拿起了那把吉他。
他顿了两秒,突然陷入了呆滞。
就在手指触碰到吉他的瞬间,肌肉里死去的记忆仿佛在一瞬间苏醒了过来。
原身无数个日夜里拨动和弦时,手指的锐痛,也在指尖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