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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我的亮剑后勤生涯 > 第十八章 李大团长的嘉奖令!

第十八章 李大团长的嘉奖令!(5 / 7)

就那么点人,多的一千多,少的五六百。

指挥得过来。

“咱们?”

赵刚忍不住再问了一遍。

自家部队为何所有的团,无论是基干团,还是主力团,基本上都是一千人左右,有一个很核心的原因,就是因为指挥能力不足。

准确的说,人才不足。

欧美列强,一个团三千多人,包含团部人员在内,各级团营连级军官就超过一百人。

注意,这里不包括排长。

而自己这边,以独立团为例,合计三个营长,十一个连长,外加团长,政委,团部人员,加起来二十四个。这还是从旅部过来了五个培训过的军官干部的结果。

至于正副连长,有,但等于没有,因为都不合格,没有单独指挥的能力。

实习期军官干部都不能算,顶多是初级学徒。

拿什么组建参谋部?

一来不需要,二来没能力。

哦,对了,独立团还得抽调一百个骨干战士去参与莫老板的封闭式培训。

“是准备组建,为今后做准备。”

李云龙说道:

“你觉得,今后咱们团,规模会有多大?”

“咱们团··”

赵刚刚想回答一个团能有多大规模,但他猛然想到了,李云龙给他看的那份和莫老板签订的生意合同。

合同中明文规定:

「出于莫凡与李云龙的个人友谊,以及莫凡与日本人的仇恨,莫老板出各种价码,包括不限于,医疗、后勤、人员培训等等,请李云龙以及其指挥的独立团和鬼子作战。

合同对象仅限于和李云龙,以及其指挥的团级部队。

可以和其他部队借调兵力,但仅限于团,也可以接受上级支援的加强部队,但仅限于营一级,而且必须由李云龙,及其独立团团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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