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的一声,将球狠狠抓在手中。
今天的他,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杀气,每一个动作都是全力施为。
任谁都看得出,格里芬今天是带着气打球的。
教练席上,火箭的助理教练也提醒了马克-杰克逊这一点。
但杰克逊微微一笑,说道:“不气盛,那能叫年轻人吗?”
“布雷克虽然带着愤怒在打球,但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那便是好事!”
比赛继续进行。
格里芬抓下篮板后,第一时间寻找控卫洛瑞。
但经验丰富的戴维斯,为了阻止火箭在第一时间发动反击,此时已经赶到洛瑞身前,不让后者顺利接球。
格里芬只好调转防线,寻找麦迪,结果t-mac身前也有戈登的阻隔。
这样一来,摆在给力芬面前只有两个选择,用一个横跨半场的长传将球交给乔治,或者自己持球推进。
格里芬犹豫了不到一秒,就做出了决定——自己推反击!
为什么格里芬能在09年,力压库里、哈登这种天才球员,以无可争议的方式成为状元秀?
如果你说靠历史级别的动态天赋,那就太过片面了。
nba历史上,从来都不缺少身体天赋超群之辈。
火箭队以前就有一位名叫泰勒-斯威夫特,哦不,是特罗迈尔-斯威夫特的野兽派大前锋。
这位仁兄可是能在实战里,完成原地起跳大风车扣篮的存在!
单论动态天赋,他可能并不输给格里芬。
但这样的怪物,职业生涯却非常惨淡,在去年已经前往华夏淘金。
那么格里芬比起斯威夫特有什么不同呢?
一个显著的区别便是,给力芬拥有内线球员中,极其罕见的球感!
他可以非常顺畅地运球,并用后卫般的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