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说话,形象就是狰狞舞爪。
简直了。
走到靠窗空桌前,两人面对面坐下。
点餐服务生离开后,蒙特斯.贝迫不急待问,“说吧,什么事情?”
张景语塞,昨晚说请她喝咖啡,只是客气一句。
“没有特别的事情,”本着说好话不要钱的精神,张景没话找话道:
“你的眼睛很漂亮,我能从你的目光中捕促到你的宁静,你的热烈,你的聪慧,你的敏感。”
“...”
蒙特斯.贝双目惊呆,她万万没想到张景居然这么了解自己。
正是因为她喜欢宁静,性格敏感,简称——自闭。
所以上到祖父母,下到表兄弟姐妹,没有一个人喜欢她。
也因此,当所有人乘坐家族游轮去加勒比海度假时,唯有她被冷落留下。
也因此,一个家族所有人都在洪都被炸死,唯有她幸存。
重点来了。
虽然她不被家族所有人喜欢,但她内心还是热烈的,是聪慧的,简称——神经病。
她要表现的硬强,张扬,以此吓阻那些对她家族产业有想法的敌人。
自闭+神经病,简称——疯子。
再看张景,蒙特斯.贝目光变的炙热。
没想到,在地球另一边,昨晚仅仅只见过一面的敌人,居然是:知已。
这让她一阴暗潮湿的心,永远被排挤的心,仿佛拨开云雾见晴天。
恰好这时服务员过来送咖啡,四目相对被打断。
接过咖啡杯,蒙特斯.贝选择摊牌问,“是你在洪都炸死我的全族吗?”
“我去过洪都,但没有杀过人,”张景为自己辩护,“何况我之前并不认识你,也不认识你的家人。”
“真的不是你?”蒙特斯.贝反问。
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