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地看着洛凡勒,眼神中透着一种令人心寒的淡漠。
洛凡勒被看得心神战栗,心中冒出一个念头。
“这兄弟会干不下去了!”
论个人武力,他自然是最强的,正面对战,曾是军团精兵的他能将篝火边这群半吊子中阶武士全宰了。
但他是凡人,要吃喝拉撒,要睡觉要玩女人,不可能全天保证警戒,万一哪个黑心的趁他睡觉时捅他一刀,他还活不活啦。
于是,他放缓语气:“算了,就这样吧。时间也晚了,先睡吧。”
他起身朝山洞最内侧的密室走去,那是他一个人的卧室。
他需要好好静一静,考虑下一步该怎么走。
来到密室后,他盘膝坐在一张厚熊皮垫上,而这垫子曾经属于新月镇原镇长萨姆勒。
“兄弟会是不成了,得找个机会跑路。”
他清晰感觉到,再待下去,怕是真要死在这鬼地方了,而且杀他的人绝对就在这山洞里。
他是个果决的人。
感觉不行了,立即就开始收拾东西。
钱自然是要带的,当初足足抢来2000多克朗的现钱,而山中也没地方花钱,于是这些钱就全放在他的卧室里。
这时就全拿出来,用一张花狐狸皮裹好背在身上,想了想,将包裹解开,从中掏了数百克朗出来,放在身上衣兜里。
做完后,又仔细在自己身上穿上防具。
镶铁皮护腕、护腰、护脖、护腿,绑腿,以及厚皮帽子,再拿上一面铁盾和一把砍刀。
最后,披上披风,遮住背上的包裹
然后,洛凡勒就重新走出了密室。
走出密室后,立即就感到许多双眼睛注视在他身上,有疑惑、有惊讶、有沉思。
一个手下问:“大哥,天已经黑了,你这是准备干嘛?”
洛凡勒脚步不停,快步走向山洞口,嘴里应付道:“没干嘛,就呆在洞里气闷,出去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