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遍,这是一份合作协议,纸上罗列了一堆的内容,几乎都是围绕张松年以工作室的身份与金羽娱乐合作的话所拥有的权利和所得利益分配。
总体上而言,这是一份制式合同。
大体内容就是在双方合作的模式上,张松年负责内容创作的输出,然后后续内容会由金羽完成制作输出,张松年可以对作品有提议和部分决定权,并且张松年在分成上拿到的占比不低,比自己现在至少要高三分之一。
看上去三分之一似乎很低,但是以《哪吒·魔童降世》为例子。
张松年在这部影片的所得收入大概是纯票房利润的百分之十,《魔童降世》这部电影票房超过五十个亿,这部电影的制作成本不算高,剔除掉院线分成的三分之一和电影成本之后,这部电影的票房纯利润高达三十多个亿。
因此张松年去年单单在这一部电影上就拿到了超过三个亿的收入,这是相当恐怖的一个收入了,如果《魔童降世》这部电影按照现在张松年手里的这份合约,他甚至还能再多一个亿的纯收入。
当然不是所有的电影都能够跟这部电影一样以小博大,但是只要自己负责创作,其余的交给金羽娱乐去做哪怕项目亏了,金羽娱乐也会给自己一个保底的收入。
这个合同对全宇宙的资本家来说,属于是看了都会流泪的地步。
当然张松年自己也清楚,除非是自己突然脑子犯病,不然自己但凡正常点,随便从脑子里整出来的一个项目都不会亏本。
毕竟自己脑子里面是一整个地球文娱库,如果不是突然整一个辣眼睛的作品出来故意去坑金羽,不然很难会让金羽做亏本生意。
对自己相当友好的一份合同,这是张松年粗略看完合同之后的第一感觉。
看到张松年陷入沉思了许久,李守诏出声问道:“如果没有问题的话,我今天就让人帮你安排工作室的注册和流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