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寻思着今天去哪打发时间,外面有人喊他的名字。
来人是个衣着考究的青年,皮肤很白,穿着时髦,特别是一双黑皮鞋擦的油光锃亮、一尘不染,小心翼翼的挑着地下脚,尽力避开到处都是的污秽。
“阿齐姆少爷!”,辛格一见他就堆起媚笑,两步化作一步的上前逢迎,“您怎么亲自来了。”
阿奇姆说:“今天有笔大买卖,1000卢比,日结。”
“我干!”辛格没问做什么,拍着胸脯答应。
阿奇姆偏了偏脑袋,辛格跟上,又去了另一家门前。
叫出来一个跟辛格类似的青年,也是这样一句,就多了个跟班。
不一会,阿奇姆身后就多了十几个跟班,一路旁若无人、招摇过市向贫民窟外的主干道走去。
一街之隔,就是两个世界。
车流马龙,行人如织,摩天高楼跟低矮的窝棚相映成趣、豪华的专卖店跟坐在地上招呼买卖的小摊贩和谐共处,路上有规则,但不是信号灯和交通法规,而是长按的车喇叭和急促的车铃铛。
三只车轮的货车、出租车见缝插针,破破烂烂的奥拓横冲直撞,人力脚踏车有拉货的也有载人的,骑手摇晃着车铃铛还不够,还要提高嗓门吆喝。
当然也少不了摩托车啦,大街上倒是没人在摩托车上叠罗汉喝咖啡,但又能载货又能带人,有着让国内羞愧的高效率。
——别说,浓浓的生活气息中带有别具一格的活力,让辛格觉到孟买不愧是国际首屈一指的大都市,油然而生的是一股大硬度国民的自豪感。
阿奇姆不说去什么地方,辛格他们也不问,懒懒散散的走了几分钟,迎面走来两个白种女人,后面还跟了一群围观的青壮年男子。
显然这两个女人是游客,入冬了,穿的也不算清凉,可紧身衣和牛仔裤包裹的身体线条在这样的街道上,就好像赤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