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铺满砂砾的大片空地上茫然失措。
这样的事情多了,布禄什便又将两处院落重做布局,改回了此前方方正正的样式,专门用以宴客,而右帅府的排布,亦就此变得益发古怪起来。
布禄什对此是很满意的。
在他看来,一个人若是在规矩里活得久了,自身便也会变成规矩的一部分,而一旦这种规矩被打破,其人便也不复存在了。
所以,他讨厌一切的规矩。
但对于规律,他倒并不讨厌,甚而还很遵从,这世上万物万事的规律皆是天生地养,乃是天地运转之则,若连这个都没有,那就真乱了套了。
而规矩,则多半是人为定下来的,除了用来被破坏,它什么都不是。
就如眼下的大宋。
也因此,对于皇都昌黎的某些风气,布禄什是很不以为然的。
学什么不好,偏要去效仿宋人的规矩?那又有什么好学的?那个老朽的国度如今都快要被自己的规矩给玩儿死了,他们大金却是正当强盛,为何要把那些没用的破烂玩意儿拿回来当宝贝?
闲得慌么?
自然,这些话是不能对人说的,尤其在那些至亲好友的面前,更是一个字都不能吐露。
非但如此,布禄什还必须要做出诚意奉行的样子来,跟着做上一些符合昌黎风气之事,将那些破烂东西拿来几样装点一下门楣,以取悦被他喂养得满肚子肥油的那些族老,以及他那个高高在上的皇后姨母。
他一直做得很好。
如今,富伦家的大事小事他都能说得上话,而这些年来奉上的大笔金银,也令得族中不少人视布禄什为主。
他已经打算好了,再过上个三五七年,将白霜城该拿都拿够,他便回去昌黎本家荣养,顺便拿下那族长之位,再将自己看中的几个人安置在他看中的位置上,过后,便能清闲度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