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还不觉得有什么,但看到那名青年,他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
因为这青年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属员。
而这属员,是第一个发现夏侯婴受伤的人。
也就是说,这起案件是个意外,还是故意为之,不光夏侯婴可以作证,他也可以作证。
现在王县令带他来讯狱大堂,想来是来翻案的。
“狗贼,你他娘的敢出卖我!”
刘邦见到青年,勃然大怒。
王县令冷笑一声,没有理他,抬头看向曹参,沉声道:
“曹狱掾,本县让你审案,你就是这么审的?”
“这”
曹参愣了一瞬,连忙走下主位,朝王县令行礼:“下吏见过县令!”
“哼!”
王县令冷哼一声,沉着脸道:“本县坐镇县衙,接到民众举报,说此案另有隐情,便将证人带到了此处,你且听听他的证词,再作判罚!”
曹参一听发现不对,急忙询问:“县令,此人不是刘亭长的属员吗?如何能作证?”
“此人虽是刘季属员,但也是朝廷官吏,当公正无私!”
王县令摇了摇头,正色道:
“若此案没有隐情,该怎么判,就怎么判,若此案另有隐情,必定严惩!”
“这”
曹参稍微迟疑,一脸苦涩的看了眼刘邦和夏侯婴,暗牙一咬,扭头看向那名青年,冷冷道:“汝是何人,报上名来!”
“小人名为笕!乃泗水亭亭长刘季属员.”
青年的口供与夏侯婴、刘邦大相径庭。
听得刘邦气不打一出来,夏侯婴更是脸色煞白。
最终在王县令的‘旁观’下,曹参只好重责夏侯婴五十大棍,并监禁其一年。
至于刘邦,则被王县令以‘将功折罪’的办法,押送役夫去骊山修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