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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我爹喜欢(1 / 4)

澄城文祭并不在白日,而是在夜晚。夜幕才挂上丁点星光,李小婉的车驾,便已经到了客栈前。

从车上走下,李小婉还带着微微怒意。

“登徒子,你日后生意做大,肯定要和许多人打交道,你风雅一些,生意就会好做一些。”

李小婉的这句,并非是虚话。即便边关千百里烽火,但内城一带,多的是各种附庸风雅的人。

“劳你费心。”

“呸,要不是为了采薇姐以后的幸福,你以为我愿意帮你。”

徐牧努着嘴,很给面子的拱了拱手。

二辆马车,开始从客栈出发,怕文祭那边多有拥挤,周遵和另外两个青壮,索性留马在客栈,上了马车同去。

“今年文祭的彩头,是一顶鹤翎帽,据说是取了皇宫珍苑里的仙鹤翎羽,还嵌了几颗南疆进贡的明珠。”

李小婉说的认真,试图勾起徐牧的好胜心,但她很快失望了,徐牧除了挠个头,嘛表情都没有。

“喂,登徒子!你真要做一辈子小东家吗!”

“又有何不可!”徐牧白了一眼,心里也蓦的涌起好奇。一场澄城的文祭,居然有这么大的脸面,不过再转念一想,也就明白了。

澄城几百年来人才济济,为大纪朝堂输送了不少血液,被圣宠似乎也没什么不对。

离着文祭的街路,还有些远,却已经听得见,诸多书生欢呼的声音。

彩色的灯笼,从街头一直铺到街尾。夜幕的上空,一个个祈天灯越荡越高,直至化成一朵朵的璀璨。

摩肩接踵的街路上,不仅是书生,也有许多游人行走,一步三回头,生怕拉下了某个好看的闺家小姐。

小贩站在墙角大声吆喝,花娘从阁楼媚笑着丢下手绢,花魁在不远处的坊船上,卖弄起舞。

说实话,这是穿越以来,徐牧看过最热闹的景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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