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大大说我的时代感模糊,七十年代八十年代乱晃,有一点摸不清头脑。)
(各位大佬,有没有可能,我现在写的就是一九七八年,在两者的交界处。)
唱片公司的经营策略,就是以极低的价格签约歌手,而后老板利用自己在圈子的影响力,进行推广。
上综艺,去电影试演配角,顺便免费演唱主题曲片尾曲。
当然,这都是实力强劲的大唱片公司。
小的唱片公司,则会安排电台节目,或者举行小型歌唱比赛,增加歌手的影响力。
演艺市场的广阔前景,已经让社团注意到,这是最好的洗钱渠道。
各大社团有数不清的坏钱需要流入市场,差佬们应对这个情况,已经成立经济犯罪科,就是准备掐断社团的血管。
谢兰也想掺和进去,但阿乐没有允许。
认为演艺市场现在还是混乱时期,没有必要涉及,还是专心搞定房地产生意。
“阿振,你知道利物浦音乐公司咩?”
谢兰将手里的烟头摁灭,端起水杯喝了一口,轻声问道。
刘振靠在墙边,轻轻地摇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
董贞!
谢兰摇晃着老板椅,思考着对策。
陈议员将人推到自己这里,就是希望能妥善解决。
矮骡子的解决方法,无外乎两种,口头威胁,拳打脚踢。
这两样都见不得光,会招惹麻烦。
这件事不好办,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好办,陈议员也不会将事情交给自己这样特殊的朋友来办。
“林生!”
“....”
就在谢兰琢磨怎么办的时候,办公室外响起了接二连三的问好声。
刘振下意识赶紧站好,顺势把门打开。
林怀乐手里拎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