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过去。
字头出手办事儿,大多都会用刀,能不用枪,就不用枪。
除了那些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悍匪,才会拿着黑狗打劫金店。
o记也遵循这个原则,谁动枪,就打垮谁。
桌面上的枪,是勃朗宁m1911,一款老爷枪,经历了一战和二战的洗礼,至今北美大兵还在使用它。
前世的时候,林怀乐就使用过这古董枪,出生入死,从雨林中爬了出来。
0.45口径,虽然只能填装八发子弹,但11.43毫米枪弹的威力是9mm枪弹无法比拟的。
也是托灯塔的福,整个滇南,都是这种手枪。
毕竟灯塔的和平援助,从来不是药品和粮食,而是枪支和炸药。
不过也是,一百块钱,你用来买馒头,只能吃一个月。
要是买把枪,天天都能鲍鱼龙虾。
林怀乐拿起手枪,关上保险,卸下弹夹,拉开枪栓,发现手枪保养得当,但看里面的钢印,应该是从南越流过来的。
“乐哥,这是元宝叔搞来的。”
“子弹比较少,只有二十发,花了八千块。”
“我想给钱,但元宝叔没有要,说他跟你以后算。”
长毛坐在林怀乐的对面,眼馋地看着另一把枪,嘴里汇报着买枪的过程。
“嗯!”
“替死鬼呐?”
林怀乐将枪恢复原样,又看了看枪线,发现磨损并不多,成色也就在八成新左右。
“找了个毒佬,说是豹爷给安排的。”
“欠芋头彪钱,听说连老婆都压给他了。”
“人现在在塘楼,刚抽完,迷糊着呐!”长毛如实说道。
听到金牙豹也参合进来,林怀乐眉头紧皱。
他不喜欢有人知晓自己的计划,尤其是这样杀人的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