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哥,你发什么呆,是不是想那个靓女啊?”
“要不要我给阿香打电话?让她过来陪你?”
林怀乐坐在和升雀馆的门口的椅子上,静静地看着门口的来往的行人。
长毛手中拿着两盒叉烧饭,走得到他的跟前,大声的问道。
林怀乐看着身旁忠心耿耿,但不太聪明的小弟,没有回答,而是接过他手上的叉烧饭,大口吃着。
算上今天,他已经加入和兴和一个星期了,也大致弄清楚基本情况了。
是的,他穿越了!
这个烂俗的桥段,降临在自己的身上。
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之中的缘分,前世今生,他都用了同一个名字,林怀乐。
七十年代初的港岛,商业蓬勃发展,宛如进发,只手摭天的四大探长,也远走海外,江湖的秩序,又一次的改写。
华族大商隐藏在台后,纸醉金迷的过着幸福的小日子。
鬼佬们一个个贪上了天,只要有赚钱,港岛乱成什么样,都没人管。
这是社团分子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拳头硬,脑袋活,你就有出头之日。
同样的,如果有比你更恶的,拳头更硬的,你就得乖乖让位。
要不然,就以命相搏,看看老天更垂青谁。
自己短命的老豆,是和兴和的叔父辈,双龙林。
年轻的时候,跟着社团打打杀杀,终于熬出头,成为一方大佬。
但好日子也没有过几年,前阵子因为同新记得争红油生意(走私汽油),被新记屯门话事人芋头彪派人,砍死于街头。
老豆一没,家里立刻鸟兽散。
自己便宜老母,立马变卖了家产,跟着老豆的司机跑到荷兰,双宿双飞。
房无一间,地无一垄,是他目前真实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