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先不去他家。顺便借点钱。这家伙对我很信任,中午的时候把钱给我打了过来,也没问我到底做什么。
县城这地方我虽然不是很熟,但有些能藏人的地方,还是知道的,有时候避免逃课,到外边又没钱住宾馆,就只能找地方睡了。目的地是市郊,就在我们学校的旁边,学校后边有一块刚规划拆迁的地方,有许多没人住的小楼,我找了一栋还算干净的二楼房子,准备了吃的和被子,又在房子里面贴了黄符,住的地方算是落定,接下来的几天,我都不能轻易出去,否则容易被活养尸发现。
让我想不到的是,刚在房子里研究着书上的东西,突然念慈的电话给我打了过来,问我现在在哪,昨晚出事了。我心说还用你说,你俩都还是哥们儿给救下来的呢,但事情不能说,我得对自己现在的身份保密。
我故意让她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这才叫她最近先别出门,至于琅秀秀,送她回去就成了。没想到念慈却说,琅秀秀昨晚在说谎,其实她亲戚根本不在县城,今天早上才说的实话,而且,她现在连自己家在哪,都已经记不清了。
什么?琅秀秀失忆?这可是好事啊,最好把我给忘得一干二净,这样就少去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她在县城如何生存下去,又成了一个问题。没办法,这事情我应该负责,人家姑娘是因为找我才来的县城,总不能坐视不理吧?
可仔细想想,这件事不简单,说不定她并不是没有亲戚在县城,而是被活养尸带走的时候,做了什么手脚,才导致的她失忆。这事情不能不管,但暂时只能交给念慈了,于是我问念慈家里方不方便,如果方便的话,先带琅秀秀住几天,过几天我想办法解决。
念慈说这个不用我担心,她自己一个人住一个房子还有孤独呢,这下正好多了个伴儿。只不过,担心的并不是这个,如果琅秀秀一直不恢复记忆,家里人一定会很着急。
我想了想,让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