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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魔药军队(1 / 4)

“天父在上,但愿这鬼天气不要说变就变。”

一路追寻牲畜蹄印和车辙的莫德尔在身前画了个十字。

别指望一群乌合之众的强盗能具备多强的反追踪意识,而该封邑的骑士要么已经阵亡,要么就是出逃了。

短时间内想要从所效忠的领主那借到足够的力量,好卷土重来,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他们其实根本就不慌。

天快黑的时候,

遥远的山头上,终于隐约能够看到点点微弱火光。

洛萨下令道:“所有人,准备着甲。”

在平时赶路时,洛萨和汉斯是不佩甲的,装备大多寄存在驮马身上。

因为不管是他,还是汉斯的锁链甲,甲环都是很密集,编织手法很复杂的高档货,重量是莱恩和莫德尔这种军士的链甲衫的一倍。

如果不是囊中羞涩,他和汉斯甚至都不该乘坐战马,而是去乘驮马,以节省马力。

战马是种精细动物,跟好料理的驮马不同,不仅不能久骑,平时得喂**细饲料,吃的有时候比人都要好。

这样的付出是值得的,因为在战场上,一名骑士的性命,跟坐骑的体力息息相关。

“大人,要贴浮动甲片吗?”

“不用了,对付一群蟊贼不必如此慎重。”

洛萨摇了摇头,不是他太过轻敌,而是骑士在小规模冲突中,对于这些无甲,布衣的强盗而言,根本就是降维打击。

在这个平民普遍吃不饱的时代,即使是落草为寇,绝大多数情况下依旧吃不饱,他们的战斗力比起农奴征召兵也强不了多少。

中世纪的步兵,除雇佣兵,长弓手等少数特例以外,本就不值一提。

步兵中最强的战斗单位,往往是失去坐骑的步行骑士。

前方属于丘陵地带,乘马冲锋并不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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