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分管诸多事务。
其中的左右参政和左右参议,之前的职权不够明确,掌管诸多事务的参政,权势不弱于布政使,但是一些没实际事务负责的参政,连知府都不如。
同时左右参议的品级太低,只有从四品,啥人也管不了……因为各省巡抚衙门下属的各厅,其厅长都已经是正四品了……各府知府也是正四品。你一个从四品的参议,也没办法分管诸多事务了。
既然无法分管事务,那么挂着这种协助巡抚处理事务的名头也就不太靠谱了。
而罗志学认为,一个萝卜一个坑,既然有了品级,拿了俸禄肯定得做事啊,得发挥出来实际的作用啊。
最后罗志学拍板,废除左右参议,左右参政;增设从三品的‘参政’,每省设四或五人,位于巡抚、布政使之下,分管或农桑粮储,或工商经济,或科举教化,或交通水利、或治安司法事。
如此,数个参政,布政使、巡抚,加起来大概七八个人构成一个省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统管全省诸多行政事务。
值得注意的是,省督察院、省审判院、省税务厅属于独立机构,和巡抚衙门没啥关系……他们不归属巡抚管。
主要是督察院除了公诉外,主要工作就是监察百官,搞的就是反贪……审判院更不用说,审判桉件的也需要高度的独立性,所以这两个司法机构,属于上级机构自行管辖。
税务厅就更不用说了,人家税务部尚书可是参务大臣……连税务部左侍郎都是协办大臣。
各地的税务厅,也是级别高的很,各省税务厅的厅长都是正三品……也就比巡抚差一点。
而各省督察院的院长、审判院的院长,也都是正三品的品级。
一整个省的话,巡抚是最大,从二品,再过来是布政使以及四个独立机构的负责人,都是正三品,再过来是四五个参政,从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