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乐灵和他们年纪差不多,也是刚大学毕业不久的年纪。
周乐灵也挺胖的,一米六不到的身高,就有一百七的体重,跟个球儿一样。
她是吃货,和于世杰一样,都是云上盛景的忠实客户。
最重要的是,她也没上班,也不知道在搞什么。
她这种情况是可以到山庄里来干活的!
“这里那么多好吃的,她来这里干活,又能吃又能瘦……多好啊!”
梁沈昱越说越觉得自己这个想法特别好!
于世杰满头黑线,“你觉得她会答应吗?”
周乐灵和他们关系很普通,毕竟双方不是一路人。
周乐灵虽然没有去自家公司上班,但她在网上写小说,听说还出了几本小说,也算是小有名气。
她家里有钱,自己也能赚钱,和梁沈昱这种游手好闲的花花少爷没什么来往。
于世杰觉得,要是梁沈昱去找周乐灵的话,可能会被打回来。
要是周乐灵知道梁沈昱找她是为了养鸡,那得气死吧!
周乐灵虽然胖,但人家也是千金小姐,这样的千金小姐怎么可能来养鸡,然后搞得自己一身味儿?
“哎呀,她肯定会喜欢的!”梁沈昱却十分自信,“你都能留下来了,她怎么可能就不会留下呢?”
“……”于世杰嘴角抽搐,“昱哥,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是被你强行留下来的呢?”
如果不是梁沈昱强硬要求,他可能早就跑了。
这里的食物是好吃,但每天干活也是很累的!
对于一个胖子来说,干活运动多要命啊!
要不是看在俩人的交情份上,他早就跑了。
听着于世杰的话,梁沈昱不高兴地看了他一眼,“阿杰你这话就不对了,这里这么好,谁不想来呢?”
“行吧,那你去找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