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是他们第一次挨着坐,颂娴虽然有些不自在,但也没法换位子。
韦桀刚坐下,男性特有的气息和呼吸就像潮水一样扩散开来。
颂娴感觉自己脑中的神经不自觉的被他的气息所拉扯,她尽量不去关注他,但他在旁边就像颗地雷一样,让她埋头吃饭的时候,耳朵不由自主的竖起来听他在讲什么。
这男人先给老爷子夹了块炖得软糯的扣肉,老爷子摆手:“给我块芋头,芋头吸了汁更好吃。”
韦桀给老爷子换了块芋头,又给俩孩子各夹了块扣肉,老爷子看他就这么停手了,给他使眼色,让他给颂娴夹菜。
韦桀全当没看见,低头吃饭。
她有手有脚,他给她夹菜,这不是太明显了吗?她以后又不会留在邕城,他们没可能,为了让她这半年能在这住得舒坦,他要做的就是保持距离。只是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就像他刚才脑子告诉他要拒绝老爷子让他坐过来的提议,但脚已经自己迈开了步伐。
老爷子看儿子这怂样,气得在桌下踩了他一脚。
韦桀转头,用眼神回话:你脚要是好了,那我就准备走了。
老爷子也瞪他:你敢!我用的是没伤的那条腿。
老大看着老爷子和老弟,一脸发蒙,刚才两人说坐一起有话要说,感情这是用眼睛来说的暗语?
红梅姐也看不懂那爷俩的眉眼官司,跟颂娴说:“小娴,快尝尝阿桀做的鸭,上次我就跟你说过他做鸭可好了。”
刚把一块鸭肉放进嘴里的韦桀差点把肉给呛出来,看颂娴憋着笑,他一脸无语:“大嫂,我做别的菜不好吃吗?”
红梅刚要说话,韦桀的忠实粉丝小宁抢着说:“好吃,二叔做什么都好吃,但我还是最喜欢二叔做鸭。”
看小宁吃得满嘴油,手里还拿着一个鸭腿,大家都笑起来,颂娴也终于不用忍着,跟着大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