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明琮打电话联系秦露,电话无人接听。
他看了眼时间,经验丰富的说:“估计还没起床。”
今天是周六,不用去上课,一般大学生不会起太早。
“我先去找工具把猫弄出来,然后把狗送回去。”
瞿明琮对这附近很熟悉,熟门熟路的去菜市场逛了一圈,借到一把老式火钳,然后戴上背包里常备的胶皮手套,开始干活。
最先弄出来的是猫头,在排水沟里腐烂得发臭,瞿明琮用火钳夹住猫头抖了抖,抖下来无数蛆虫,乔月萤见状恶心得连连发出呕吐声。
瞿明琮说:“我谢谢你,你的配音让恶心程度翻倍。”
“我不是故意的……”乔月萤表情痛苦,“这一万块钱挣得真不容易。”
“至少你只用看,不用闻。”瞿明琮把猫头扔进提前准备好的塑料袋里,皱着眉忍耐,“这气味可真够绝的……腐臭里还有股香味,混在一起太刺鼻了。”
乔月萤听了赶紧捂住鼻子,像是害怕那股气味会透过手机飘进来。
瞿明琮也有点受不了,从背包里翻出一个口罩戴上,才开始继续打捞猫尸。
身体部分比较棘手,一是因为位置比较深,二是因为没有合适的着力点,火钳夹了几次都没夹住,好不容易夹住一条腿,结果拽了两下,竟拽断了,只把一条猫腿夹出来,其余部分仍然躺在排水沟里。
“你这是要分尸啊。”乔月萤忍着恶心不忘揶揄他。
“难搞。”瞿明琮弯腰蹲着,整条左臂几乎全伸下去,又用火钳夹了几次,夹出来一块大的,可仍然不是全尸。
“这猫被砍得跟块破布似的,我一夹就散,太难弄了。”瞿明琮把手机吊下去,“帮我看看还差几块。”m..??m
乔月萤艰难地看了看,“……不考虑内脏的话,就差半条腿了,加油,搞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