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奇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奇阁 > 大明1805 > 第五九七章 真的要修史了

第五九七章 真的要修史了(6 / 10)

“曾经被罗马征服并教化过的蛮夷。”

他们之于罗马就相当于神州周边满意之于中原王朝。

各个族群分别称为:斯拉夫人、日耳曼人、法兰西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等等。

在这样的叙事背景下,泰西诸国和他们的族群首脑们,也就不能再将其称之为国王了。

国王在大明是亲王级别的称号,是周代的天子称号,是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不能给蛮夷用。

国王下面的那些贵族头衔,也不能对应神州的公、侯、伯、子、男的爵位。

以往翻译为国王的,以后统称为大酋长。

以往翻译为公爵和大公爵的人,以后统称为酋长。

侯爵为大头领,伯爵为头领,子爵为头人,男爵为战士,骑士为勇士。

大酋长和酋长的儿子和继承人们可以统称为小酋长。

大头领和头领的儿子和继承人统称小头领。

公爵-酋长要么是大酋长的近亲,要么是被拉拢和安抚的半独立领主,用酋长称呼是非常合适的。

侯爵-大头领通常是大酋长手下的高级官员,或者是拱卫大酋长直辖领地的边疆领主,是大酋长的亲信下属。

伯爵-头领是大酋长、酋长、头领们身边的中层官员,或者是类似州府官员的中间层领主。

子爵-头人通常是大酋长、酋长、头领们身边的贴身侍从和低级官员。

男爵-战士们是头领身边的低级官员,或者是类似于县令的最基层的封建领主。

骑士-勇士们是各级领主们身边的精英战士。

神圣罗马帝国为僭越,改称日耳曼联合酋长国,相应的首脑同样称之为大酋长。

哈布斯堡家族的奥地利帝国同理。

露西亚帝国同样为僭越,此后改称罗刹国,首脑同样称大酋长。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