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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七三章 行政区和爵位体系调整方案(7 / 10)

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就只剩下省和县两个行政级别了。

对于海外的殖民地中的相对空旷地区,大明也同样也采用了类似的管理模式。

例如整个天南大陆、北殷洲的大平原、南殷洲的热带丛林、墨洲内陆的大草原等等。

都是大域下设几个省,省的面积本身就异常巨大,可能会有上百万平方公里。

如果这些省份之中,有较大规模的移民城市,通常会设立少数几个府,甚至是只有一两个府。

剩下的绝大部分地区,都直接设置成满级巨大的荒县,直接管理极少量移民和土著。

以及大量的荒地、荒山、沙漠、丛林……

县以下的坊、市、厂、镇、乡是大明的的第五级行政区。

这四种行政区的衙门是真正的基层管理机构,是大明朝廷能够直接掌控的最低级行政机构。

乡、镇是县城之外的小型居民点,与朱靖垣前世的乡和镇并没有什么区别。

乡是管辖几个到几十个村子的常规基层机构,镇通常是拥有相对较大规模中心建成区的乡。

坊、市、厂都是城市中的基层行政区,类似于朱靖垣前世城市中的街道办事处。

“坊”通常是住宅区,“市”通常是商业区,“厂”通常是工业区。

但这种区分并不绝对,不是说住宅区就不能开店铺,商业区里面也有公寓和酒店,工业区里面也有宿舍和店铺。

不过在区划上是有目的性的,商业办公楼通常都在商业区,不会有人到城中心买地建化肥厂。

坊、市、厂、镇、乡同级,本土的主官都是正八品,海外的主官都是从八品。

爵位等级与藩国等级对应,同时全部与行政区话级别对应。

同时,明朝初期开始,宗室爵位与外姓正式分流了。

宗室爵位:亲王、郡王、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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