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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八四章 “命皇四子靖垣即皇帝位。”(5 / 8)

在自己死后继位,是合乎礼法的。

绝大部分长篇大论的传位诏书,基本都是在皇帝死了之后,太后或者皇后或者大臣们,以及继位的皇帝让人后补的。

无论老皇帝有没有真正的遗诏,通常都要在事后另外补一份。

这份诏书是用来载入史册当档案的。

实际上,这些也都是特例,正常情况下,皇帝是不需要在遗诏中说继位的事情。

因为绝大部分的皇帝都是按照传统宗法制顺序继位的。

世祖光武皇帝重建大明之后获得了无上的威望。

在此基础上,设计了一整套的规则,来保障皇帝的绝对权威。

彻底废除嫡长子继承制,让延续两千年的宗法制度,也完全屈服于皇权。

皇帝指定谁当继承人,谁就是自己的继承人。

世祖皇帝留下的的官方正面说法,不是要去选“贤”,而是要选“如朕意者”。

因为选“贤”的话,就会有很多的标准。

关键是会让皇帝之外的人,能够通过讨论“贤”的标准,获得干涉皇位传承的机会。

只要有人能在皇帝的人选上说话,就可能获得对新皇帝和朝局影响。

世祖皇帝虽然命令禁止任何臣子参与皇位传承的讨论。

但是仍然努力在规则设计上避免这种情况。

仁武朝以后得皇帝继承人的筛选,在储位教育的时候就不会关注考试分数,拿到及格的评价就算是入选了。

在施政实训阶段的时候,也不看实训的时候的评级高低,只要不被淘汰就算是入选。

就是要避免老师和考成负责人对此产生影响。

这些皇子“入选”之后,最终选择谁来继承,只看是否“如朕意”。

也就是完全看皇帝的心意,名义上是没有标准的,或者说是能否能讨到老皇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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