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机构执行退还。
“这样,既能避免品行不端者利用朝廷的照顾偷逃税款,又能真正推动文明教化。”
沈复给的建议很巧妙,从思路到方案都有理有据。
“先交再退”这个看似折腾的手段,其实在实际执行中非常的有必要。
如果可以直接免交和少交,那执行征收的机构和缴税人之间的关系就复杂了,然后也就容易出现各种可能得猫腻了。
除了直接产生的权力寻租和腐败问题,更重要的是让朝廷无法掌握实际的资产数额。
同时也让腐败的滋生很难控制,发生之后也很难调查。
先交再退,同时将退还的权力,放到另外一个部门,就能避免这种麻烦。
能要求相关机构在征收的时候做到刻板的严格执行,不给他们任何折中转圜的余地。
固定的税收比例和方案配套,缴纳的税款数额与拥有的资产直接相关。
不但能够直观的确认资产数额,还能减少可能发生的腐败的机会。
在真的发生了腐败的时候,调查起来的时候也回有更方便的入手角度。
查资产数额和税收额比对,只要不符合比例就是有问题。
最后,根据道德水平来退税这件事情,实际意义相当于“解释权归皇帝所有”。
返还的决定权归谁,当然是由皇帝来决定的。
最高级别的,以及最大数额的返还,肯定是需要皇帝来亲自批准。
这样皇帝就又多了一个可以拿捏富贵家庭的手段。
沈复自己完全不担心,他和朱简炎、朱靖垣父子这些年来配合的很好,关系也很好。
沈复知道,就算是自己家的子孙品性不端,朱简炎和朱靖垣这两代人也有九成九的概率会给自己的子孙两代全额返回遗产税的。
再往后的事情就只能是儿孙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