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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比斗周侗,百鸟朝凰枪(3 / 9)

史”,只是一个文弱书生,不是什么高手武者,皮肉伤对他而言,确实算是重创。

另有几点疑惑。

方谦名声极差,却甚少受到参奏。

到了此地之后,却又发现方谦表现出的姿态,和流传的名号大不相同。

今日表现出清廉姿态,准备的酒饭一般般,但先前迎接使团时,摆出来的场面,消耗绝对不算小。

又是黄土垫道,又是净水泼街,再加上屏退百姓,安排花篮、钟鼓乐器。

粗略一算,能准备二百顿饭。

如今李瑾瑜又说,他不仅受到严重损伤,而且用得起价值万金的伤药。

李瑾瑜家中有神医,有资财,他说伤药价值万金,那一定价值万金。

用得起这么贵的药,摆得起那么大的排场,却故作清廉姿态,若说这位方刺史没问题,绝对不可能。

李元芳道:“他或许有问题,但咱们此行是为了护送公主,如果这般节外生枝,会不会出现些问题?”

李瑾瑜道:“不查才有问题,莫要忘了,再过两三天,辽国皇帝会亲自来接公主,虽然不会来幽州,但幽州的距离实在是太近,也太过危险。”

李元芳道:“我明白了。”

另一头,得了任务的史文恭,觉得李瑾瑜认可他的功劳,要提拔他,手持长枪亲自巡视,不放过一点缺漏。

这也无奈。

李瑾瑜带来的三个教头。

卢俊义脑子全是肌肉,最擅长的事情就是莽,好处是特别听话,缺点是不会拐弯,要给他安排好一切命令。

林冲性子最老实,也比较沉稳,但若论做事能力,也是只会听命令。

当初在周侗门下学艺,卢俊义林冲学的都是武艺,唯独史文恭学了一些兵法韬略,脑子相对而言更加活泛。

事实上,最擅长布置这些的,当然是南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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