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那会儿,城中村的合租小平房也不是没住过,隔壁就是晚上会有奇怪声音的发廊。
然而,让杨洺意想不到的是;
他们接下来要去的地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真不如他住过的城中村。
……
上午九点多。
杨洺与温莎在一座大型商厦的广场顺利碰面。
温莎今天的打扮依然十分用心。
她换上了高领毛衣搭配紧身牛仔裤与骑士靴,高挑纤美的身段引来不少行人偷偷拍照留念。
当温莎发现杨洺的身影,她立刻开心地笑了出来,像是演练了很多遍那样,向前主动挽住了杨洺的胳膊。
“谢谢你能来陪我。”
“应该的,”杨洺笑道,“真的不用我开车吗?”
“你那辆车的造型太夸张啦,已经上了很多次八卦头条,”温莎眯眼笑着,“我们打车过去就行,离着这边并不远。”
杨洺看了下她腰间悬着的小包,它只能装一些卡片之类的小巧物件。
“你朋友不是生病了吗?不用送些慰问品吗?”杨洺关切地问。
温莎却轻轻摇头:“送礼就会有回礼,而回礼会增加额外的经济负担,友情应该是简单、直接的,不必在意这些细微末节。”.??m
杨洺有些诧异地看了眼温莎。
这还是他第一次,注意到她美貌之外的东西。
他们搭乘着无人出租车,朝名为‘第三个幸福’的居民区赶去。
温莎时不时在她的小包中取出一只椭圆状的入网终端,用做了美甲的手指飞快敲打,应该是与她朋友聊天。
杨洺打量着窗外的景色,思考着今天晚上的计划。
飞蛾,寓意着他就像是一个扑棱蛾子,扑向落风帝国权势的最高点。
取这个名字,是借‘飞蛾扑火’来提醒自己,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