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有花名啊森哥,叫我阿雨就行了。”叶雨时对起花名并不热衷。
港岛的花名太多了,也有太多重复的。
比如说叫大头的,没一千也有八百。
叫太子的,那更是烂大街了。
尤其是一些刚出来混的小瘪三们,最喜欢叫的就是太子。
叶雨时始终认为,混社团的,靠的是实力和势力,
两样都不行的,花名叫得再牛,也吊用都没有。
比如刚刚茶餐厅二楼的林怀乐,就只叫阿乐而已,
尊称他的人,会叫声乐哥,没花名,丝毫不影响对方成为佐敦区大佬。
“没花名那我来给你起一个!阿雨你这么能打,以后打出名气了,估计说出名字就能吓死人啊,叫恐龙怎么样?”m.
官仔森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
叶雨时脸色有些怪异,“恐龙?恐龙六千多万年前就被灭绝了,太晦气……换一个吧森哥。”
“这样啊,那暴龙呢?”
“暴龙也是恐龙。”
“……我靠!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自己起一个好喽。”
官仔森兴致来的快去的也快。
见叶雨时不热衷花名,也就不再自讨没趣。
摇摇头后,他从怀中掏出一瓶丸子,倒出两粒含在嘴里,
很快身体便是一个哆嗦,像打摆子一样,脑袋微晃,一脸的飘飘然。
仰着头,官仔森满是享受的吐了口气,“他妈的,今天真是爽!龅牙基那个死扑街被阿雨你打成那样,治好了也绝对成白痴啊,二十万也不用还了,爽啊!嘿嘿嘿嘿!”
笑过后,官仔森又有些咬牙切齿:
“还有他老大丧狗,如果那个王八蛋已经跑路去了荷兰,那算他运气好,否则,哼哼……”
他面露冷笑,“我他妈的绝对找人砍死他,还杀人?吓唬谁啊……不行,我一定要把他找出来砍死,
这种人横尸街头也是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