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章 地区商业局想参一股
安岭不自觉地吞咽了一下口水,稳定下情绪,尽量不盯着其大红毛衣束裹着的腰身看,“任局长,没想到你还记得我们这样一个小人物,您是路过,还是办事?”
没有任何预兆,任玉芬一个人竟然步行从地区商业局来到了县粮食局。虽然县粮食局自有上级管理单位,但地区商业局也是当然的上级,对县粮食局的商业活动具有业务指导的权力。
这种情况,有点类似于市政府新闻办,到了市下任何单位,它都是上级一样。因为每个单位,都有宣传、新闻工作的内容,只不过有的单位重视有的单位不重视,在考核上并没硬性规定罢了。
市政府新闻办,权力不大,但如果你遇到他手上,他要批评你,那就很恐怖了,因为他可以用媒体直接点你的名。
显然,地区商业局,可比同级别的新闻办强得太多。此时,是计划经济时代,一切的物资资源,都要经过物资局、商业局、供销社、粮食局等部门,最简单的,你家要砌一口灶,需要50公斤水泥,这个在后世打个电话就有人给你扛到家里的东西,但在这时,如果没点关系,你还真弄不回来。
去建筑公司分一点?得找经理点头或签字,或者得给当事人红包;去找物资公司购买,别人问你是哪家单位,介绍信呢?总之,不是那个人根本就弄不回来。
商业局更是不得了,此时的彩电,譬如以梦境中期较有名的长虹为例,18寸的老式彩电,商业局卖1400无左右一台,但不是说你拿1400元就可以买到,前提是得有“彩电票”或“计划”,这个,就得在相当级别的单位才有的。
所以,如果你能弄到1张票,花1400元从商业局把彩电抱出来,转手一卖,就可卖到1800-2000元甚至更高的价格。
安岭对这个为毛这样清楚,盖因他家的电视,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