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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4章 贼船(3)(4 / 4)

占5%股份;胡安投资120万美元占3%股份;安妮投资120万美元占3%股份;公司余下11%股份作为管理股另行分配。

东方(北美)投资公司(以注册名为准):华夏天西省青山县安岭投资1000万美元占公司80%股份;胡安投资200万美元占5%股份;樊兴平投资120万美元占3%股份;安妮投资120万美元占3%股份;公司余下11%股份作为管理股另行分配。

这两份文件签订后,三人又分别与安岭签署了借款合同。

与律师有关的最后一项,便是安岭聘请这位名叫司马元的律师担任香港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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