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昂知道身边士兵的战斗力,这些人是精锐,可是和杀来的太史慈士兵相比较,仍是差了一些。
曹昂看着太史慈,看着黑甲兵,心中感慨,陆玄麾下军队的战斗力强横。
恐怕,只有父亲的亲兵,才有这样的战斗力。
太史慈不管曹昂的想法,策马冲刺,长枪过处,挡者披靡,不断挑杀一个个袁军士兵。
对普通的精锐士兵来说,战刀是最好的选择,能不断的劈砍,简单也轻松。对于太史慈这样的猛将来说,长枪在战场上最好用。因为猛将挥刀斩在敌人的身体上,杀伤力虽然很强,可是刀刃容易被骨头卡住。
长时间的劈砍,容易卷刃。
长枪不存在这个问题。
太史慈握着长枪,只需要捅就完了。一枪下去,捅一个洞直接就抽出,丝滑顺畅,不受影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出猛将的优势。
太史慈就是如此。
大枪过处,不断杀敌。
太史慈的目光,锁定了张标的方向,因为张标身穿银甲,一眼就能判断出张标的身份。他纵马狂奔,不断的冲刺,短短时间,就缩短了距离,双方不到二十步。
张标看到太史慈杀来,看到太史慈的长枪杀人如杀鸡,冷不禁打了个寒颤。
“撤军!”
张标歇斯底里的下令。
他转身就撤退。
张标拍打马背,迅速脱离战场。
太史慈看到张标要逃,神色很平静,策马追了一阵,周围没有敌人的时候,他双腿夹住马腹,稳稳跨坐在马背上,长枪横亘在身前,取出携带的大弓,伸手从兜囊中取出一支弓箭,瞄准了张标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