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歌我可唱不了。”李清宁说。
她就是听多了写着玩儿的。
电台上开始放了。
江阳听了几句就愣住了,这风格有点儿耳熟,就是,就是山羊皮乐队的那种华丽颓废的风格,他前世倒是迷过这只乐队一段时间,可他们的歌儿肯定不是江阳能记住的。
他惊奇地问李清宁,“我做梦还会唱这种风格的歌?”
李清宁点头。
江阳都服气自个儿,这脑子里究竟还藏着多少东西。
李清宁显然从他这儿听了不少山羊皮的作品,借鉴和学习不少,这首《至死不渝》中很有山羊皮的痕迹,尤其高潮部分,同《beautiful ones》有同样的韵味,是李清宁听多以后一时手痒的玩闹之作,当然,gala也是模仿山羊皮的,所以李清宁把两首歌放在一起发倒也不算错,就是有点儿爸爸和儿子的感觉。
难怪会有人说佚名是大魔王。
至于歌词——
江阳警觉的看着李清宁,“至死不渝是这个至死法啊。”
就跟母螳螂要把公螳螂吃了一样。
江阳想了想,觉得也不是不行,但他觉得,应该由他来决定吃什么。
“滚!”
李清宁不客气。
电台中音乐依旧在继续,华丽的编剧和颓废的旋律,的确很有意味,喜欢的人应该很喜欢,不喜欢的人应该无感,至少江阳是喜欢的。
江阳所想不错。
关于《至死不渝》这首歌,至少在李清宁的粉丝群体中,一半是无感的,而余下一半中的一半,单纯因为这首歌是偶像写的,所以爱屋及乌。余下的四份之一才是喜欢的。
这倒也正常。
这首歌风格跟李清宁以往的歌大相径庭,原来的粉丝不喜欢是肯定的。
听歌说到底是个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