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前院里就多了三匹马,一匹当然是她自己的坐骑飞燕。因为现代时看过一国宝青铜器,马踏飞燕,于是,当二娘送她这小马驹时,她就为它取名为飞燕,如今和她一块长成俊马!
“这两匹谁送的?”实娘与自己的飞燕新昵了一会,这才看向另两一匹。
一匹纯黑,身上细毛跟光缎一样,光看就知道是那野性未除的,边上还有两人拉着,但从线条上看,这是匹神驹了。最重要的是,这是未被驯过的,一经驯服,那就是真的是完全属于自己的。这种马是能救命的,有凶险时,它比最忠诚的狗还管用。
一匹土黄,看着就是那极温顺的,长像也十分俊俏,一看就是那给富贵人家小姐、夫人们备的,纵是孩童去骑,也是能不拉缰绳,它自己慢走一天的。
“这匹黑马是吕太公派人送来的,知道姑娘不缺可用之马,不过这好马可遇不可求,这是大爷回京带了一匹,太爷说,放在姑娘的院中,慢慢亲近,将来能有大用;黄驹是张世子送来的,说知道姑娘不缺好马,但姑娘第一次参加围猎,稳妥为上。”门口传话的小厮忙说道。
“两匹都退回去吧。我的马送来了,跟我多年,十分熟稔,必不会出事。”实娘倒是挺喜欢那黑马的,想是吕家大房的大爷做生意回京带回的,这马正如他们说的,可遇不可求。为何不驯,就是为了送人的。这种千金难买的好东西,让太公赏给自己,太浪费。她把老娘的嫁妆都退回,只留了一卷卷轴,倒不是真的喜欢,而是总要个和母亲的密切相关的来安吕家的心。不过她还是不想和吕家太密切。
两边人看实娘说得认真,也就各自送回了。
方云也看到了,摇摇头,他是武将,怎么会不喜欢好马,不过也觉得妹妹处理得当了。
“张世子怎么回事?”方云觉得还是关注一下重点好了。吕家送多少他都不会惊讶,但张世子算什么?
“昨天见过,听说我今日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