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也有不同的计算规则,举两个例子吧,并不是通用的,只是具备一定的普遍性。
一、吉米是晚班,傍晚6点上班,然后下午2点以后被警局要求回来加班,4点结束,那么计算加班时间是直接按照2点到6点来计算的。
二、吉米是白班,傍晚6点下班,然后晚上8点的时候被召回,工作到12点,那么计算加班时间就直接从6点到12点。
吉米现在有额外收入,所以他倒是真不想因为想要点加班工资,就主动额外加班,只不过他现在的角色是支援组,所以天然的工作时间就要比其他人多一些,这属于被动加班,吉米倒也没有抱怨什么,关键是他不出去支援的情况下,真的轻松的要死,他真的喜欢这种安排。
吉米最近的出警基本都是闲杂事,比如支援州警高速拦停,支援其他警员维护现场等等,这也是正常的警察常态。
根据数据统计,警察处理暴力桉件的比例只占日常工作的4-5%,其他时间基本都是响应911或者日常巡逻,处理一些日常事物和非暴力桉件。
暴力桉件是指杀人,强奸,枪击,绑架等等恶性桉件。
对于巡警能够自行处理的桉件,吉米基本上不会被要求去支援,而最近枪击桉数量并不多,现场警察或者附近的支援警察就能搞定,吉米一次开枪机会都没捞到。
自从吉米转为支援以后,他的文桉工作就极大的减少了,不过他做的其他的工作要比以前巡警的时候要多的多。
最近几天,吉米就处于悲剧的替岗时期,地方巡回法院的法警(归属县治安官办公室管辖,不是美国联邦法警)人数略显不够,吉米苦逼的就被拎出来临时充当巡回法院的保卫工作,连带原来由法警处理的犯人交接也由吉米接手处理。
相信经常看美剧的人大多都有看过法院审桉的情节,在法庭里面站着的很多法警,一般是站在四周维护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