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流油的野兔肉,啃上好的浆果。
门外突然传来不和谐的声音,“呦呵,我说人怎们少了几个呢,原来都搁这儿开会呢。”
刘文步目光扫视过五人,最终落在了陈如龙和他手中的兔肉上头,脸色变得愈发难看。
走了一整天,一百多人死得剩下就十几个,他手下的那些人像是惊弓之鸟,打猎也只弄来几只田鼠,一些野果,还有随身带的干粮。
最好的食物,就是双头狼的肉,可这种肉食性动物,大都汗腺发达,一口肉吃下去带着尿骚味,而且咬不动,可比不上陈如龙的兔子。
他皮笑肉不笑的道:“师弟,你这好口福啊。我们在外头吃又骚又臭的狼肉,你却有兔子吃。”
陈如龙懒得理会他,“想吃自己打去,我这里粮食不富裕。”
“你!”
刘文步气得直瞪眼,却拿陈如龙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在临走之前威胁道:“我劝你们一句,在我的队伍里就要放规矩一点!在这片地域,只有一个老大,那就是我!”
见到陈如龙今天的神勇手段后,金峰的胆子也大了起来,没等陈如龙开口,他就率先针尖对麦芒的说道:“想当老大,跑我们这儿占地盘来了?要不然你站洞口,抬腿撒个尿,这块地方就是你的?”
刘文步先是一愣,随即恼怒,“你骂我是狗!?”
剩下还有两天的路程,陈如龙不想提前和刘文步翻脸,于是把剩下的兔肉包裹起来,朝着声旁的女孩示意,“把东西给他。”
女孩有些不乐意,但也只能递过去。
刘文步对陈如龙的表现格外满意,“这还差不多。只要你乖乖听话,服从管理,我可以不计前嫌继续带着你。”
陈如龙敷衍的说:“多谢。”
刘文步拿着兔肉扬长而去,女孩有些委屈的道:“师兄,我的兔肉是给你的,就这么被他给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