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林灰本人并没有搞过这样的专利。
但林灰前世就职的公司肯定搞过类似的专利。
尽管前世林灰就职公司主营业务并不是移动安全这方面。
但一个互联网相关的公司安全部门不可能不进行安全方面技术攻关。
信息安全是互联网公司立身的根本。
很多互联网公司虽然没啥核心技术。
但安全方面多多少少也得进行一定的投入。
不然被坑得底裤都不剩。
哭都没地方哭去。
前世互联网公司在安全方面的投入
除了涉及到云端的各种防护之外。
移动端的安全防护也没落下。
毕竟前世國内的互联网普遍运营思路是:
——将用户从网页端向移动端引流。
这种情况下,怎能不重视移动端的安全防护。
涉及到移动端设备防病/毒应该也是有所兼顾的。
虽然不是每家企业都能做到国际顶尖水平吧。
但料想七八年之后哪怕只是普通水平的技术应付一下现在的猖獗的手机病/毒应该也是不成问题的。
在拥有前世公司企业级硬盘的情况下。
林灰相信翻找一下的话可能会有别的收获。
不过这个还有待一番查察,现在林灰也没有绝对把握。
虽然申报专利,但这次林灰并不是为了钱。
林灰是想利用技术做些积极的事情。
既然想做贡献,为什么还要做成专利这种很类似于技术壁垒的形式呢?
当然是为了防备一些不当人的企业。
做成专利不一定是收费。
林灰可以不求钱财,对专利无偿授权供给安全部门使用。
但不做成专利的形式的话:
你今天敢技术开源。
明天某些企业就能秒申请一些相似专利。
最可恶的是,剽窃者还会倒打一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