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说出律师费,林逸听后直呼真贵,五万六千港币,包括帮林逸注册海外离岸公司、注册香港公司、在瑞士银行开不记名银行卡、在汇丰银行开一张林逸英文名字的银行卡。
贵是贵了点,
但他们的服务很到位,
林逸痛快交钱。
接下来还有一些细节,比如林逸要给自己取个什么英文名字,最后林逸给自己取名“easylin”,lin是姓氏拼音,easy是安逸的意思。
还有公司名字,
离岸公司名字叫“easy”。
香港这边的名字很俗气,不过也更朗朗上口,叫“易世达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接下来的事情大卫的助理接手,大卫的助理叫方俊杰,香港本地人,学校毕业一年多,已经拿到律师执照,不过并不是律所的正式合伙人,不能单独接案,只做助理工作。
签字,
签字,
还是签字。
林逸自己都不知道签了多少份文件。
就这还只是准备工作。
大卫告诉他,申请离岸公司很快,但也需要5到8个工作日左右,申请香港公司需要10天左右,两家公司还需要做关联,所以整个过程需要半个月左右。
离岸公司不需要雇员,而香港这边则规定公司必须有一名雇员,还要有联系电话,大卫说这个也不需要林逸操心,香港这边有专门做这个的公司,到时候会帮忙租赁一个接线员,一个接线员管理几十家公司。
林逸的签证只有七天,肯定是等不了这么久。
所以林逸请大卫再办一件事,等香港这边新公司弄好后,以新公司名义帮他开张邀请函,邮寄到江城。
“没问题,到时候俊杰会把邀请函给你邮寄过去。”大卫满口答应。
出了律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