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味。
罗珊更加害怕了,在心中暗暗想:以后一定要离这人远点。
柏舟拿出一支毛笔,蘸饱了血,在她的手腕内测上方,画了一个“田”字。
在画的过程中,她将自己的一缕灵气注入其中,那个血字掠过了一缕金色的光弧。
但那光芒太暗淡了,速度也太快,罗珊并没有看见。
她皱着眉头,看着手上那个方方正正的字,脸色有些不好:“这是什么?”
柏舟道:“缠着你的是一只鼠怪,你在山林中所见到的那尊石像,就是古人为它所立的像,不知为何沦落到这等地步。”
“你在那石像上坐了,它认为你侮辱了它,便要来找你复仇,取你的性命。”
“它每次在你床下叫你的名字,其实是喊魂。如果你回答了,魂魄就会被它勾走,它吃了你的魂魄,实力就会更强,下次再害人,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好在你警醒,没有上它的当,让它无法勾魂。它便啃噬你的左手无名指。”
“左手无名指的血脉,是最接近心脏的,它其实并不是在吃你的手指,而是在喝你的心头血。”
“一旦你的心头血被吸干了,你也就死了。”
“好在你被吸走的心头血还不多,现在还来得及。”
罗珊听得毛骨悚然。
原来她已经在鬼门关走了好几趟了。
等等!
她的思维怎么被这个小姑娘给带偏了?
她说这些很可能是在骗她啊!
她怎么慢慢开始相信她了?
不行!
她堂堂一个上市公司高层,要是被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骗得团团转,叫她的脸往哪里搁?
于是她嘴角带着一抹讥讽的笑,道:“小姑娘,你用公鸡血在我手上画个田字,莫非就能杀了那只鼠怪?”
柏舟很认真地点头,道:“《搜神记》中有过记载,用朱砂在手腕横文后三寸,写一个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