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了,什么你教下人族用火、渔网、衣服就有功德?扯淡呢!
人族凭啥?先天生灵那个低贱了?巫妖二族就天生贱了?
人!万物生灵化为人,都属于人,盘古的形态便是人,这本书的设定就是这。
还有洪荒世界动辄就是元会为单位,闭个关都是千年万年的,你说人族降临在这个世界茹毛饮血?巫族活了不知多少元会了,还得逮住妖族生啃啊?还是野人时代?
现在人类已知的历史也就五千多年,就算加上所谓不知真假的野人时代给个几千万年够了吧?
现代人类都能发展出自己的文明,你说洪荒世界的生物动辄就是几万年的寿命,一个个都不知活了多少元会的化石,你说他们茹毛饮血?更是扯淡。
小说!都是虚构的,但咱们尽量安排的合理一点点,因此洪荒世界糖醋安排的是高度的修仙文明世界。
而人族降生在这个修仙的世界,说难听点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所以人族直接也是融入这个文明世界。
这便能解释清楚封神时期,一个个都方天画戟、各种神奇不该出现的东西,作者个人见解,不喜勿喷。
还有一个时间线的问题,好多人都说成圣就立马会收徒?作者认为有点不合理,你看我给你分析下哈。
先说原始天尊吧,别的不说最起码在洪荒世界中性格属于高傲吧?这点应该没人质疑吧。
十二金仙,一个个多牛逼啊,最起码证明阐教原始的徒弟在封神士气修为不在大罗或者准圣境界对吧。
你们说说,你们的洪荒世界巫妖二族争霸时,各个都说大罗遍地走,金仙不如狗,准圣才算一个小高手?这话没错吧。
原始天尊收了一群徒弟,教导出了十二个金仙级别的就认为自己牛逼了?出门还不被笑话死,要知道金仙不如狗啊。
证明洪荒世界和封神世界修炼难度绝对天差地别,应该是巫妖大战不周山倒了,导致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