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鬼东西,竟然是只鹰。
夏侯飞山素有“神鹰”的绰号,万万没想到,他真的养了只鹰来充当眼线,怪不得陈盛无论跑到哪里,都会被迅速锁定。
既然鹰在,那么夏侯飞山可能也在附近!
伤筋动骨一百天,算算日子,他的伤口应该差不多痊愈了。
陈盛抽身而出,赶紧开始穿衣裳。
小青奇怪道:“你怎么了?”
陈盛道:“我忽然想起来,有点紧急的事情要办,必须立刻走。”
“你要办的急事不就是我么?”
“……”
“真的要走?”
“真要走。”
小青很不满意,嘴里都囔道:“还准备这就把白姐姐也叫过来呢,我们二人都擅长吹奏,一向配合得不错,夫君应该体验体验的。”
“啊?太可惜了。”陈盛忍痛道:“下次再说吧,机会总是有的。”
他片刻不停,利索地系上腰带,顺手还拿了一盒小青的胭脂水粉,藏在袖子里。
“再见。”
陈盛往小青的脸上一亲,跳窗就走。
“哎!”
小青在背后喊了句,想要说些什么,却到底没说出口。
这人真讨厌。
把事情弄得不上不下的还无所谓,你给钱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