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就都有些不耐。
若非东海郡兵丁持刀在旁,恐怕早就翻脸走了。
不过,现在他们只能耐着性子再往下看。
第五、倭国向大魏开放全国通商口岸,全国海上及内河航行权。
开房口岸后,通商关税作为利息。
另:倭国不允许以任何形势阻拦大魏商队及船只。
这一条,倭国诸人倒是都有些莫名其妙。
当初大魏为防倭寇,让他们闭关锁国。
现在又让他们开房口岸,恢复通商。
虽然不明白这背后有什么含义。
但这条对于倭国来说,似乎并非不能接受。
可再看下一条,这下不止细川氏。
凡在场倭国大名,就没一个能接受的了。
第六、大魏东海郡在倭国驻军,以保障倭国认真执行所订条款,方便运输倭国给予军费。
直至本条款所订第四条赔款交清,第五条通商行船约章批准互换之后。
大魏东海郡驻军,方可撤回本国。
另附:具体地点及所需费用。
细则上写的,是在倭国出云一带驻军。
出云国是古称,现在分属大内和尼子两家。
这两家大名都面面相觑,不明白为何要在那里驻军。
那里既没有大的港口,也没有什么重要城市。
难道真的只是随便定的?
显然,这不太忙可能。
众人再往下看,发现就已经到底了。
第七、本条款签订之日起,各方应按约定息战。
这些其实只是大致内容,其中还有很多细节就不详述。
最下面已经有五方盖了印章。
因为奉诏持节,所以代表的是天子。
所以第一个就是冯渊的。